日本在留卡 (在留カード):外籍人士完整指南
一份為居住在日本的外籍人士準備的日本在留卡 (在留カード) 完整指南:首次如何取得、如何閱讀卡片資訊、搬家時如何更新地址、過期前如何續簽、遺失後如何補辦,以及它與個人編號卡 (My Number Card) 的區別。
文章目錄
在留卡 (在留カード) 是居住在日本的外籍人士最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。無論是開立銀行帳戶、租賃公寓還是開始工作,幾乎所有重要手續都需要它。本指南將涵蓋從首次取得卡片、閱讀卡片資訊、到期前續簽以及遺失後補辦的所有內容。
什麼是在留卡?
在留卡 (在留カード) 是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(出入国在留管理庁) 核發給居住在日本的外籍人士的官方身份證明文件。它記錄了持有人的基本個人資訊和在留資格。
誰需要持有在留卡?
以下外籍人士必須持有在留卡:
- 停留超過 3 個月的中長期居留者
- 包括:工作簽證持有人、學生簽證持有人、打工度假參與者、家族滯留 (家族滞在) 者、永久居民 (永住者) 等
以下人士不需要在留卡:
- 短期停留(觀光、商務 — 通常為 90 天或更短)
- 外交和公務身份
如何閱讀你的在留卡
卡片正面
| 欄位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姓名 | 護照上所示姓名(羅馬拼音)+ 漢字(如適用) |
| 出生年月日 | 你的出生日期 |
| 性別 | 性別 |
| 國籍/地區 | 日本出入國管理機關認可的你的國籍或地區(例如:美國/米国、英國/英国、台灣/台湾、韓國/韓国、中國/中国 等) |
| 住居地 | 你登記的居住地址 |
| 在留資格 | 你的簽證類別(例如: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 (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)、特定活動 (特定活動)) |
| 在留期間 | 你被允許停留的期限(例如:3 年、5 年、1 年) |
| 在留期間到期日 | 最重要的欄位 — 你的在留期間結束日期 |
| 就勞許可 | 你的就業限制 |
| 卡片號碼 | 你的在留卡唯一識別號碼 |
就勞許可欄位說明
| 顯示內容 | 意義 | 適用對象 |
|---|---|---|
| 不允許工作 (就労不可) | 不允許工作 | 短期停留(觀光) |
| 在留資格範圍內允許工作 (在留資格の範囲内で就労可) | 僅限在簽證範圍內工作 | 大多數工作簽證 |
| 無就勞限制 (就労制限なし) | 無工作限制 | 打工度假 (特定活動)、永久居民 (永住者)、定居者 (定住者) 等 |
| 在指定地點工作 (指定書に記載の場所で就労) | 依附加文件在指定地點工作 | 特定技能 (特定技能) 等 |
首次取得在留卡
主要機場(成田、羽田、關西、中部等)
在這些機場,你的在留卡會當場核發:
- 在出入國審查櫃檯出示你的護照和簽證
- 官員確認你的資格並在你的護照上蓋章
- 通過出入國審查後,你的在留卡會立即核發(請在指定區域稍候)
- 檢查所有資訊是否正確 — 特別是姓名、簽證類型和到期日
小型機場
如果你從小型機場入境(例如:鹿兒島、沖繩):
- 你的護照上會貼一張貼紙,上面寫著「在留卡將於日後發放 (在留カード後日交付)」
- 你必須在抵達後 14 天內到區役所 (ward office) 完成你的遷入申報 (転入届)
- 區役所會核發你的卡片,或指示你前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領取
搬家時更新地址
何時必須更新?
- 在搬入新地址後 14 天內,你必須到新的區役所辦理遷入申報 (転入届)
- 區役所會在你的在留卡背面蓋上新地址
- 如果在同一市區內搬家,則應辦理遷居申報 (転居届)
更新流程
- 前往你新地址的區役所
- 攜帶:在留卡 + 護照
- 填寫遷入申報 (転入届) 表格
- 工作人員會在你的在留卡背面記錄你的新地址
- 你的居民登記和卡片會一次性更新完成
未更新的後果: 未能在 14 天內更新地址可能被視為違反《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》。重複或嚴重違規可能會影響你的在留資格續簽。
更新在留期間(簽證續簽)
何時需要續簽?
如果你希望在在留期間到期後繼續居住在日本,你必須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 (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)。
建議時程: 在到期前 2-3 個月開始準備文件;申請窗口在到期日前 3 個月開放。
續簽申請流程
步驟 1:確認所需文件(因簽證類型而異)
工作簽證(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)續簽的常見文件:
| 文件 | 備註 |
|---|---|
|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| 可從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下載或在櫃檯領取 |
| 護照(有效) | 正本 |
| 現有在留卡 | 正本 |
| 照片 (4×3 公分) | 近 3 個月內拍攝 |
| 居民票 (Jūminhyō) | 可在區役所取得(約 ¥300) |
| 在職證明或勞動契約 | 由雇主提供 |
| 源泉徵收票或稅務證明 | 收入證明 |
| 公司簡介和法人登記證明書 | 雇主文件 |
步驟 2:前往地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
各地區管理廳地點:
- 東京: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(品川)
- 大阪:大阪出入國在留管理廳
- 名古屋:名古屋出入國在留管理廳
- 福岡:福岡出入國在留管理廳
步驟 3:提交申請並等待審核
- 提交申請時,工作人員會在你的在留卡背面貼上貼紙,表示你的申請正在審核中
- 審核期間:通常為 2 週至 3 個月
- 獲准後,你會收到通知,前往領取更新後的卡片並支付手續費
在留卡與個人編號卡:何時使用哪一張?
兩者是用途不同的卡片 — 外籍人士可以也應該同時持有:
| 用途 | 在留卡 | 個人編號卡 (My Number Card) |
|---|---|---|
| 確認簽證/在留資格 | ✅ | ❌ |
| 日常身份證明(銀行、租屋) | ✅ | ✅ |
| 報稅 | ❌ | ✅(包含個人編號) |
| 健康保險手續 | ❌ | ✅(自 2024 年起整合) |
| e-Tax 線上申報 | ❌ | ✅ |
| 機場出入國審查 | ✅ | ❌ |
| 便利商店文件列印 (MyNa Portal) | ❌ | ✅ |
完成居民登記後,請到區役所申請你的個人編號卡 (My Number Card),作為在留卡的補充。
遺失在留卡後的補辦
立即步驟
- 報警:前往最近的派出所 (koban) 或警察局,申報遺失物 (紛失届)
- 取得報案受理編號:警方會給你一份遺失物申報受理編號 (受理番号) — 補辦申請時會需要這個編號
- 通知出入國管理廳:在遺失卡片後 14 天內,前往最近的地區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申請補發卡片 (在留カード再交付)
補辦所需文件
- 護照(有效)
- 報案受理編號
- 護照尺寸照片 (4×3 公分)
- 費用:¥1,600
補辦期間的替代身份證明
在等待新卡期間(約 1-2 週),你的護照可以用作身份驗證。如果你因緊急旅行需要通過出入國審查,你的護照就足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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