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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派人員在日本的雙重課稅:稅收協定如何運作 (2026)

一份實用的指南,幫助你了解在日本生活時的雙重課稅問題。日本如何判定稅務居民身分、雙邊稅收協定(DTA)如何運作,以及來自任何國家的外派人員需要知道什麼才能避免被重複課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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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等✍️ Axialogic 編輯團隊🔄 最後更新: 2026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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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你的母國還會向你課稅嗎?

當你為了工作搬到日本,最常卡在心裡、也最容易搞混的問題就是:日本和母國會不會同時向你課稅?

短答案取決於兩個變數:(1) 日本的稅務居民規定,以及 (2) 你的母國怎麼看待住在海外的本國人。

大多數在日本全職工作生活的外派人員,最後主要就是在日本繳稅,母國這邊幾乎沒有額外義務。但細節會咬人,判斷錯了的代價不小。


日本的稅務居民規定

日本國稅廳(国税庁)把納稅人分成兩類:

日本稅務居民(居住者)

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你就是日本的稅務居民:

  1. 在日本有住所——日本是你生活的主要據點
  2. 已連續居住 1 年以上

稅務居民要就全球所得課稅——薪資、租金收入、投資收益,在任何國家賺到的錢都算在內。

日本非稅務居民(非居住者)

如果日本不是你的生活據點,你也沒有在這裡住滿 1 年以上,你就是非居住者。用稅法的說法:你在日本既沒有住所,也沒有 1 年以上的居所(實際住在那裡、但還沒到生活據點的程度)。

非居住者只就日本來源所得(国内源泉所得)課稅;其中受僱所得原則上按 20.42% 的稅率就源扣繳,也不能適用各種個人扣除額。

身分課稅範圍稅率結構
日本稅務居民全球所得累進稅率 5%–45%
日本非居住者僅限日本來源所得受僱所得就源扣繳 20.42%

實務上,大多數拿工作簽證搬來日本、在這裡把日子過起來的人——地址登記好了、有工作、有家人、也沒有確定的回國日期——從入境那天起就是居民,不會等到第 183 天。183 天只出現在協定裡,它決定短期工作的課稅權歸哪一國,跟你是不是日本居民無關。


什麼是雙重課稅協定(DTA)?

雙重課稅協定(DTA),也稱租稅協定,是兩國之間的雙邊協議,作用有兩層:

  • 決定哪一國對特定所得(受僱所得、股息、退休金等)有優先課稅權
  • 提供減免機制——不是讓其中一國免稅,就是讓你在另一國已繳的稅可以抵掉

協定不會把稅變不見。它做的是分配課稅權,以及規定哪一方該讓步。

日本和 80 多個國家和地區簽有完整的租稅協定。依財務省清單,截至 2026 年 9 月,日本共有 78 條租稅條約、涵蓋 81 個國家和地區。名單裡包括:

  • 🇺🇸 美國
  • 🇬🇧 英國
  • 🇦🇺 澳洲
  • 🇩🇪 德國
  • 🇫🇷 法國
  • 🇰🇷 韓國
  • 🇨🇦 加拿大
  • 🇸🇬 新加坡
  • 🇳🇱 荷蘭
  • 🇮🇳 印度

你的國家有沒有和日本簽協定,查財務省網站最快。

DTA 如何提供減免

協定提供的減免,主要是這兩種做法:

  1. 免稅法(Exemption method):其中一國同意完全不對某類所得課稅(例如受僱所得只在工作地課)
  2. 抵免法(Credit method):兩國都可以課稅,但居住國給你一筆抵免,扣掉你已繳給另一國的稅——實際上不會被收兩次錢

183 天規定

日本簽的許多協定,都為受僱所得寫了一條短期停留免稅條款。三個條件同時成立,日本才不對這筆外國受僱所得課稅:

  1. 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(該期間的開始或結束落在同一個課稅年度),員工在日本停留不滿 183 天
  2. 薪水由(或代由)非日本居民的雇主支付
  3. 這筆薪資成本不是由日本的常設機構或固定營業場所負擔

只要三個條件有一個不成立,日本就照正常規定對這筆受僱所得課稅。

重要:這 183 天屬於協定,不屬於日本稅法。日本不用數天數來判斷居民身分。如果一個人在大阪有住家、有一份沒有明確結束日期的工作、家人也在這裡生活,就算一年有一半時間待在國外,他仍然是日本居民——國稅廳自己的說明就是這個意思。反過來,一個從沒在日本建立生活據點的短期訪客,日曆再怎麼算都還是非居住者。

範例:一位德國顧問被柏林的公司派到日本工作 150 天,薪水由德國雇主支付,成本也沒有轉到日本分公司。依日德協定,日本不對這筆收入課稅。

反例:同一位顧問把停留延長到 200 天,條件 1 就不成立了——日本有權對整段期間的受僱所得課稅。


你的母國規定:居住地課稅制 vs. 公民身分課稅制

雙重課稅的另一半,是母國自己的規定。

大多數國家:居住地課稅制

大多數國家——英國、澳洲、德國、法國和大部分歐洲國家——採居住地課稅制:

  • 當你正式成為母國的非居民,該國通常就不再對你的海外所得課稅
  • 各國判定非居民的規則差別很大:英國用法定居住測試(Statutory Residence Test);澳洲看住所和通常居住;德國看慣常居所
  • 對這些國家的外派人員來說,全職在日本工作生活的結果通常是:在日本繳稅,母國幾乎沒有或完全沒有額外義務

例外:美國 — 公民身分課稅制

美國(還有厄利垂亞)採公民身分課稅制:

  • 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人)不管住哪裡,都要就全球所得課稅
  • 搬到日本不會讓美國的申報義務消失
  • 不過美國制度裡有幾項很有力的減免工具(見下面的美國案例)

案例研究:台灣

台灣正好說明了一件事:兩個往來密切的鄰居就算沒有邦交,還是能把雙重課稅壓下來。台日之間沒有正式協定,靠的是一套民間安排。

2015 年 11 月,交流協會(現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)與亞東關係協會簽署了日台民間租税取決め(日台民間租稅安排),從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收到的所得開始適用。內容實質上很接近協定:

  • 台灣企業在日本沒有常設機構,營業利潤就不在日本課稅
  • 股息、利息、權利金的來源國稅率上限是 10%
  • 資本利得基本上只在居住國課稅
  • 受僱所得同樣可以適用一般協定裡的 183 天短期停留免稅
  • 雙方交換稅務資訊,也可以啟動相互協議程序

對一位搬到日本、全職工作的台灣人來說,真正決定結果的是國內法規:你成為日本居民,就全球所得繳日本的所得稅。台灣那邊會把你當成非居住者(你一年在台灣待不到 183 天),只對你的台灣來源所得課稅——典型情況下等於什麼都不用繳。

麻煩出在雙重居民。如果你一年裡兩邊都待——例如住在東京、遠端替台北的雇主工作——兩邊都可以主張你是他們的居民。這套安排不是正式協定,沒有打破僵局的條款,不會自動幫你分好。

💡 注意:把在兩地各待多少天記錄下來,日本的稅務文件也要留著——源泉徴収票(扣繳憑單)和納税証明書(納稅證明)——哪天需要證明你在哪裡繳過稅,靠的就是這些。


案例研究:美國

因為公民身分課稅制,美國公民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局面。

核心問題

即使搬到日本、成為日本的稅務居民,美國公民每年還是要向美國申報聯邦所得稅,申報全球所得。就算一毛美國稅都不用繳,這件事也不會變。

可用的減免機制

1. 海外勞務所得免稅額(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, FEIE)

可以把最多 $132,900 的海外勞務所得排除在美國應稅所得之外(2026 年數字,每年依通膨調整;申報時填 Form 2555)。前提是要符合真實居住測試(bona fide residence test),或實際居留測試(physical presence test)——後者要求在 12 個月期間內有 330 天以上待在美國境外。

2. 外國稅額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, FTC)

你繳給日本的所得稅,可以一元抵一元扣掉美國的稅額,上限是這筆所得在美國原本要繳的稅(申報時填 Form 1116)。對高收入者或持有日本來源投資所得的人來說,通常比 FEIE 更有利。

3. 美日租稅協定

日本和美國之間有完整的協定,它決定股息、權利金、退休金等特定所得怎麼課。但協定裡有一條保留條款(saving clause):就大多數目的而言,美國保留像協定不存在一樣對自己公民課稅的權利。

協定裡還有一條「重新認定來源」的規定:美國公民住在日本時,某些按美國法律算美國來源、但在日本已經被課過稅的所得,在計算抵免上限時可以當成外國來源所得。少了這一條,很多在日本工作的美國人明明繳了日本稅,在美國卻抵不掉。

給美國外派人員的建議:找一位專做美國海外稅務的專業人士。FEIE 和 FTC 互相牽動的方式很複雜,最有利的組合取決於你的所得類型和金額。


給所有外派人員的實用建議

  1. 先確認你的日本稅務居民身分:在日本工作 1 年以上的人,大多都是稅務居民——全球所得都在課稅範圍內
  2. 查你的國家有沒有和日本簽協定:有的話,把受僱所得條文和可用的減免方式讀一遍
  3. 記錄你在兩國各待幾天:護照章或自己的旅行紀錄,被問到時就是有用的證據
  4. 保留日本的稅務文件:源泉徴収票(扣繳憑單)、確定申告書控え(申報書副本)、納税証明書(納稅證明)——回母國申請外國稅額抵免時會用到
  5. 弄清楚母國的非居民規定:你到底是哪一天開始不再是母國的稅務居民?各國差很多
  6. 找合格的稅務專業人士:跨境稅務本來就複雜。一位同時懂日本制度和母國規定的專業人士,這筆錢值得花

最後總結

  • 決定日本怎麼課你稅的是居民身分,不是國籍。 在日本有住所,或連續居住滿 1 年以上,你就是居民,全球所得都要課。
  • 183 天是協定的規則,不是日本的規則。 它決定短期受僱所得的課稅權歸母國還是日本,不會讓你變成或不成為日本居民。
  • 真正擋住重複課稅的是協定。 日本和 80 多個國家和地區簽有協定,做法不是讓一邊免稅,就是讓你在另一邊抵掉已繳的稅。
  • 美國是最大的例外。 公民和綠卡持有人不管住哪裡都要申報美國稅,但 FEIE(2026 年為 $132,900)和外國稅額抵免通常能把美國那筆稅壓到零或接近零。
  • 文件決定爭議的結果。 旅行紀錄、源泉徴収票(扣繳憑單)、納税証明書(納稅證明)都留著——兩邊的稅務機關要問的時候,看的就是這些。

參考資料

本文內容參考以下資料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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